有一為網友希望能藉由我的BLOG
來告訴大家這個婆婆的遭遇
願意連署的去上面的引用來源連署:D
--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0812/8/131p.html(來源:YAHOO!新聞)
去年底,TVBS曾經報導一名阿婆在地下街賣報紙,由於阿婆非常瘦小,一隻眼睛看不到,卻依然每天坐公車來賣報紙;最近,阿婆接到法院的執行命令,說她因為擺攤被取締,欠繳高達31萬元的罰單,阿婆很心急的說她願意繳,但是不是可以算少一點,也讓她慢慢分期慢慢付。
接到法院執行書的通知,阿婆打開一看,竟然是累計31萬多元的罰單。張愛寶:「1天一張、3天一張、5天一張,我不在警察都開一張罰單。」
操著這一口濃厚寧波口音,加上瘦小的身材,也許觀眾對她有點印象。張愛寶(資料畫面):「來喲來喲,來買報紙喲,阿彌佗佛,阿婆賣完要回家。」
去年底,TVBS曾報導,已經80歲的張阿婆,雖然只剩一眼的視力,卻天天獨自搭公車來到地下街,靠著「叫賣報紙」努力生活;但最近,阿婆卻突然收到執行令命說,她在青年公園賣報時期,因為違反交通道路條例,至少累積了177張罰單沒繳。
舉94年為例,平均每個月被開3、4張,最多也有7張,每張原本1200,但逾期就變2400元,由於阿婆賣報一份賺2元,一天賣200份也只有400元,31萬罰單的意思就是,阿婆得不吃不喝天天賣報784天,整整2年1個月才能付清。
張愛寶:「我一個人孤苦伶仃,要請幫忙給我申請盡量減輕,讓我慢慢付,我不會賴。」
這個婆婆太可憐了!政府太無能了!我們小市民來連署吧!讓政府知道他們自己的無能!ˋˊ!
連署方式請用回應留下您的正義感!請不要使用匿名!謝謝!
讓政府看看我們小市民的正義感!^^!
連署到達一定人數時!我會請記者幫忙!然後寫信到市政府!請市府幫忙!
請大家在回應的時候盡量不要使用不雅字眼!因為這日後是要公開的!避免不必要的紛爭!謝謝!
請大家在回應的時候盡量不要使用不雅字眼!因為這日後是要公開的!避免不必要的紛爭!謝謝!
請大家在回應的時候盡量不要使用不雅字眼!因為這日後是要公開的!避免不必要的紛爭!謝謝!
有一名網友提供婆婆的賣報地點! 在捷運台北車站裡面的佳佳唱片行旁邊的階梯上賣報紙!平常晚上的時候(六點到九點比較保險)都有在那邊!如果沒在那邊就在旁邊的高鐵售票處!通常婆婆會先在佳佳那邊賣!晚點會移到高鐵那邊!! 請大家多多支持婆婆!>
留言列表